为合规油品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

   2025-09-14 IP属地 辽宁中国石油新闻中心310

9月1日,由商务部印发的《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作为成品油流通领域最新的全国性政策文件,《办法》将推动我国成品油行业步入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本报记者邀请10余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与企业代表,从出台目标、核心亮点、产生影响等方面对《办法》内容进行解读,共同探讨成品油行业在迎来“市场拐点”之后的发展趋势。

解决哪些问题——

三大目标引领新规出台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内成品油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与新问题,这对行业监管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办法》出台的主要目标是什么?业内专家认为主要有3个方面。

为整顿违法乱象、完善行业监管提供纲领。中国石油流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合计约2.5万家,加油站点约11万座;2024年,我国成品油消费超3.5亿吨,服务对象遍及全国各地,利益相关方众多,当前市场中存在着部分非法流通行为亟待整治。中国石油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能全指出,《办法》的发布顺应了行业发展趋势,为企业规范经营提供了指引,使政府监管有章可循。

为促进公平竞争、健全税收体系保驾护航。2024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8月以来,全国共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合计19.61亿元。“偷逃消费税的企业将对合规经营企业造成冲击,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中国石油规划总院市场营销研究所工程师李想指出。强化成品油税收监管,使广大企业站在同一“经营起跑线”上,是众望所归,《办法》为塑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破解供需矛盾、推动行业变革奠定基石。在当前成品油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下,《办法》扮演着“行业重构者”与“变革加速器”的双重角色。“《办法》的出台是行业深度变革期的必然选择,其合理性在于对市场矛盾的精准解构与系统施策。一方面,它通过为合规企业腾挪空间,加速过剩产能出清;另一方面,则依托推动地炼‘减油增化’,为供需深度调整提供转型框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孙仁金指出。

关注哪些内容——

四大亮点解析新规核心

《办法》共六章44条,从备案管理和经营资格许可具体要求、企业经营规范等6个方面,系统规范了国内成品油的市场秩序。汇总专家学者观点,《办法》内容呈现出以下4个方面的核心亮点。

准入机制变化。《办法》规定,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实施备案管理,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实施许可管理。孙仁金指出,从过去“许可制”单轨方式到“备案制+许可制”双轨方式的转变,是《办法》在准入机制方面的显著变化。他说:“如何在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的同时,确保‘放’而不乱、‘管’得住、‘服’得好,是面临的核心挑战。现在的《办法》更好地满足了成品油市场治理的需要。”李想指出,“备案制+许可制”模式拓宽了行业准入通道,以更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为合规企业顺利进入市场提供保障,有利于激发成品油市场的多元主体活力。

监管重心下沉。《办法》对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等监管主体的职责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除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外,《办法》在施行过程中会有各级政府部门参与,国家对成品油流通行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会更加严密和完备。”王能全说。“《办法》反映了从‘管准入’到‘管行为’和‘管过程’的治理思想转变,这为后续政府部门进行更加规范化、规模化的监管提供了综合性指引。”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石油市场研究所副所长李然分析道。

数智转型显著。《办法》指出,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数据交互共享和协同应用,鼓励推广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借助这些工具,政府可以对成品油实现‘闭环监管’,有助于完成‘全链条’溯源。”李然表示。《办法》还对企业各经营环节的数据报送、信息同步、智慧系统应用等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这要求企业做好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使经营过程透明,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王能全说。

企业权责明确。除日常油品经营行为外,《办法》特别强调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质量、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企业自我管理、自我防控体系的建设。针对企业失范问题,《办法》进一步提出,主管部门将根据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依法纳税等情况划分信用状况等级,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信用分级管理体系的建立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使监管效能最大化。”李想说,“这体现了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监管模式转变,通过引导企业自治、提供经营帮助而非完全依靠强制性处罚来规范企业行为,从而降低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

产生哪些影响——

行业迎来三重契机

《办法》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等环节运行及监管作出的细化规定将推动企业规范水平的整体升级。在成品油市场向更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行业即将迎来的机遇。

油品流通环节会得到优化,不当竞争持续减少,企业效率进一步提升。通过实施“宽准入、严监管”,《办法》减少了违规成品油流入市场的可能。“‘不得未经批准在零售网点以外加注’这条规定堵住了‘自流黑’等不合规加油的空子,使油品流通更加合规。”北京销售公司市场营销部副经理杨向东表示。《办法》还给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提高内部效率带来机遇。“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监管趋势,有利于我们深入发展供应链协同机制。”新疆销售公司储运分公司(仓储调运部)高级主管张若文说。

下游产品需求转型,推动上游炼化产业结构升级。上海钢联能化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资深政策分析师梁思华认为,下游合规的销售生态秩序将加速上游炼化企业低效产能的出清,促进产业升级。“炼化企业需要确保其生产的油品符合最新标准,这意味着它们必须迭代技术、控制质量、减碳提效。”孙仁金说。对此,广东石化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等炼化企业有关负责人均表示,面对成品油市场的动态变化,炼厂在持续积极调整炼化产品结构。

销售市场机会涌现,专业经营模式将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吉林销售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田巍认为,《办法》明确了批发与零售之间的边界,违法产业的腾退将产生部分销售市场空白。李想分析指出,“批零区隔”在使油品经营渠道更加规范、集约的同时,还将为批发、零售网络各自进行更加专业深耕提供机遇。一方面,批发企业能专注于成品油大宗需求客户的开发维护,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服务;另一方面,零售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将得到规范,网络布局价值能获得提升,非油服务供给能进一步多元化。

如何积极应对——

企业应变的三条路径

面对《办法》给成品油行业带来的新变化与新机遇,企业如何“顺势而为”?根据专家与企业代表意见,可从以下三条路径积极应对。

企业需坚决落实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要求,依法经营。王能全呼吁:“行业所有企业要按要求办理备案、许可等工作,抓紧完善各种台账、规章制度等。”《办法》要求企业将油品购销存数据推送至统一平台,确保数据报送的规范性与常态化,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孙仁金指出,有关企业可加强与当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合作沟通,主动反映问题,共同监测市场,优化行业机制,推动共同治理。

企业需畅通上下游协同合作的沟通渠道,统筹兼顾。孙仁金认为,成品油企业需加强信息协同建设,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和供应链整体效率。在提升销售炼化供需匹配度方面,大型企业可通过前瞻性布局氢能、绿色船舶燃料、绿色甲醇等新兴领域,开拓新的增长空间,实现逆势破局。李想认为,中小型炼化企业也需加快“减油增化”“减油增特”步伐,加速老旧设备迭代更新,提升高端化工新材料生产能力,适应能源结构绿色转型需要。

企业需根据新兴需求“换挡提速”“改换赛道”,主动求变。重庆销售公司市场营销专家孙郁文认为,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环境向销售端提出了从“经营产品”向“经营客户”转变的要求,企业需注重产品品质和服务体验的提升,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孙仁金指出,大型企业可依托自身规模效应,加速绿色转型和技术创新,丰富产品结构。对于中小企业,李然认为可以通过深耕产品垂直领域,延长经营链条,打造品牌特色价值来增强客户黏性。

总体而言,《办法》为我国成品油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政策保障,为广大成品油经营企业规划出了更为科学的发展蓝图,未来将引领我国成品油行业的“巍巍巨轮”驶入更加规范、高效、透明、绿色的“新航道”。(实习记者 潘沛乔 陈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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