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已发放第一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855亿元

   2022-01-04 IP属地 辽宁中国石化4340
核心提示:1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推出了两个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碳减排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1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推出了两个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碳减排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在央行12月30日举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绿色金融新闻发布会上,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表示,目前两个工具已经顺利落地。

据孙国峰介绍,央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发放第一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855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已发放符合要求的碳减排贷款1425亿元,共2817家企业,带动减少排碳约2876万吨。后续央行将继续用好这两个工具,鼓励更多社会资金投放绿色低碳领域,助力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按照央行的机制设计,碳减排支持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的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减碳领域的发展,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而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则是支持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工业清洁燃烧和清洁供热、民用清洁采暖、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煤层气开发利用等七个领域。

“两个工具既各有侧重,也有共同点”,孙国峰表示,碳减排支持工具重点支持清洁能源。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作为传统能源的煤炭煤电的清洁高效利用。这是考虑到我国具有“富煤”的资源禀赋,要“先立后破”、“两条腿走路”,在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的同时,继续支持煤炭煤电的清洁高效利用,既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也有助于科学有序减碳。两个工具共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孙国峰说,两个工具提供资金支持的方式都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相关领域内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央行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予以低成本资金支持。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比例是60%,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的支持比例为100%,利率均为1.75%。

此外,为保障精确性,发挥政策的引领示范效应,对于碳减排支持工具,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信息进行核实验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国资委发文圈定央企“双碳”目标 支持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杜雨萌

12月30日,国资委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中央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5%,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比重不低于30%。

“当前,‘双碳’目标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而央企作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势必要在此过程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央企业所面临的是传统化石能源消费占据主导,相关软硬件水平及关键设备和工艺等仍有待提高。随着此次国资委发文进一步明确央企“双碳”目标,预计央企将在低碳、零碳、负碳的科技攻关力度上再次加码。

《指导意见》分别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创新应用、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等方面,对央企做好“双碳”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例如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方面,《指导意见》特别提出,要强化国有资本绿色低碳布局。调整国有资本存量结构,加快清理处置不符合绿色低碳标准要求的资产和企业,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增量投向,加大绿色低碳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引导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增量向绿色低碳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在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看来,产业结构是影响碳排放总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减少对高排放传统产业的投资,增加对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利用等清洁产业的投资力度。同时,还要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价值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

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指出,一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二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四是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另外,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快提升能源节约利用水平、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以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时,《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尤其是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培育高端核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稳步构建氢能产业体系,完善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布局,结合工业、交通等领域典型用能场景,积极部署产业链示范项目。加大先进储能、温差能、地热能、潮汐能等新兴能源领域前瞻性布局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针对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提出,要提升绿色金融支撑能力。包括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拓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业务范围,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低碳基金,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项目落实。

张立超表示,在推动央企进一步落实“双碳”目标的过程中,发挥好碳金融的作用,有利于借助市场化手段持续推进碳减排工作,最终实现央企自身发展与环境生态、社会演化相互融合的可持续发展新局面。

 证券日报 2021年12月31日 记者 刘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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