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公司对承包商实行月度考核管理

   2019-05-21 IP属地 浙江中国石化4320

从5月17日开始,管道公司要求所属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所管理的承包商实行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向该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如果在报告中没有对承包商从严管理记录的,项目管理单位有关人员将受到管道公司严肃问责处理。这是该公司为强化承包商考核管理的又一举措。

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管道公司于4月份重新修订了承包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对发生一般及以上集团公司质量事故、发生备案及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等11个方面规定的承包商,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限制其在管道公司投标,承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三年不得参与管道公司工程建设。另外,对承包商从业人员存在违章作业的,管道公司项目管理单位要监督承包商对违章作业人员实行当场处罚。

为检查该细则的落实情况,管道公司“一把手”近日到日濮洛管道工程建设现场督查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了解承包商对该细则的学习落实情况。同时,为督促各项目管理单位认真落实该细则,前移防范事故关口,该公司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每月上报一次对承包商的考核情况。

(沈大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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